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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2020年01月03日 10:30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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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区纪委监委各派出(派驻)机构:

202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和省、市纪委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压实主体责任。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小康、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早部署、常提醒、常检查,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教育引导,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区“两节”通知以及中央、省、市、区纪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要紧密结合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模范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形成“头雁效应”。

二、聚焦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党建、工会、老干部等政策,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规范发放干部职工福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加强协同联动,从严执纪问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负责检查滥发津补贴情况;区总工会负责检查工会福利等规定执行情况;区财政局负责检查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公务商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规定执行情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检查公车使用情况;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党员干部“带彩”娱乐、参与赌博及出入私人会所情况。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顶风违纪问题要深挖细查、严肃问责,对隐形变异问题要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辖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屡查屡犯、禁而不绝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镇(街)纪(工)委要同步对本辖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区纪委监委各派出(派驻)机构要在节前提醒所联系(派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好第一道关口。

各镇(街)纪(工)委、牵头开展检查的相关职能部门于2020年2月1日前,将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数及查处等情况)送区纪委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范兴宇,联系电话:0710-3816173

监督举报电话: 0710-3229388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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