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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10日 09:32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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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概况 

  第二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樊城区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负责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负责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中共襄阳市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樊城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四个科室、八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现有行政编制48个,事业编制2个,工勤编制2个。在职62人,退休12人,政府雇员1人。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三)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信访室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

  (八)第二纪检监察室  

  (九)第三纪检监察室   

  (十)第四纪检监察室 

  (十一)第五纪检监察室  

  (十二)第六纪检监察室

  (十三)案件审理室

  (十四)机关党委

  (十五)第一派出纪检监察组

  (十六)第二派出纪检监察组

  (十七)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

  (十八)第四派出纪检监察组

  (十九)第五派出纪检监察组

  (二十)第六派出纪检监察组

  (二十一)第七派出纪检监察组

  (二十二)第八派出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总计2146.25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205.30万元)、支出2146.25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207.5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增加677.61万元,增长46.14%、支出增加677.61万元,增长46%。主要有: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二是上年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940.95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0.9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二是上年结余。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938.72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938.7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46.2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05.3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7.61万元,上涨46.14%。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二是上年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38.72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0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5.84万元,上涨53.51%。主要有新增项目: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二是上年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657.45万元,占总支出的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9.32万元,占总支出的0.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6.99万元,占总支出的0.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2.97万元,占总支出的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7.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2%。决算数大(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医疗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35.4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59%。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03万元,是当年增加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75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当年财政追加退休人员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当年退休人员只有一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无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是上年结余。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5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95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当年医疗报销支出减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与2018年相比,增加465.51万元,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执纪监察、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公用经费52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与2018年相比,增加210.31万元,原因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万8.66元,完成预算的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6.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8.66万元,占33%。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未参加组团0次,共0人次出国(境),人均0万元。主要是未参加境外培训、考察,及对外交流合作公务活动等。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未参加境外培训、考察,及对外交流合作公务活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樊城区纪委本级共有9辆公务车,下属二级单位0辆公务车,平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8年度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3.32万元,下降42.94%。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8.66万元。2019年,樊城区纪委监委本级公务接待135批次、1125人次,下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无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逃工作交流学习增加接待费,同比上年有所增加,但未超过年初预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樊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8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其中:办公费271.7万元、印刷费30.19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2.14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8.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4.92万元、租赁费1.45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66万元、专用燃料费11.84万元,劳务费46.26万元、委托业务费12.58万元、工会经费45.2万元、福利费1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7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26.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7.58万元,降低31.08%,完成预算的68.92%。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10.31万元,上涨66.44%。主要原因是我委审查调查等各项经费预算大幅增长,同时区检察院、工商局转隶人员的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人员、医疗等经费均由我委保障,收入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樊城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樊城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为:无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7个,资金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7个项目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年初计划。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委机关2019年度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规范,履职效益明显,总体效果较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附件:2019年度樊城区纪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樊城区纪委监委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1万元,执行数为384万元,完成预算89%。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了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及警示教育工作;二是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完成法规制度的研究、起草、执行、试点、宣传、清理等工作;四是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教育及宣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干部的反腐拒变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五是顺利完成了机关党建工作和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执行率有待提高。二是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覆盖不够全面,不能有效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核和监控力度,坚持预算执行内部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监督检查;二是合理预测下年度项目实施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指标值,确保指标体系的相关性、科学性、合理性。三是强化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监控,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要求加强管理,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附件:2《2019年度纪委监委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按要求及时报送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及自评表,并在机关内网公示,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强化绩效监控。 

  二是合理调整预算绩效指标,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机关各部门对预算绩效指标的设置进行集中学习探讨,对不可衡量、难以量化及项目关联度不高的绩效指标进行调整,突出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结合财政预算执行通报,督促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支出进度,做好支出规划,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规划。结合评价结果对部分建设项目年度预算、执行进度等及时调整,合理安排。

  二是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部分预算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樊城区纪委2019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樊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为0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用于开展纪检监察专项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指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其他事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 信息来源:樊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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