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樊城区太平店镇李家湾村聘用干部李志勇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的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志勇在太平店镇李家湾村工作期间,通过虚报粮食补贴信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11753.8元。2019年12月,李志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收缴。
2.樊城区牛首镇上堰村九组原组长杨德江、王有根违规领取国家粮补贴款的问题。2001年至2011年,杨德江、王有根共同承包上堰村九组土地。合同到期后,杨德江、王有根仍违规申领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款。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杨德江违规领取粮食补贴款11402.9元;王有根违规领取粮食补贴款10761.39元。2020年1月,杨德江、王有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被收缴。
3.樊城区太平店镇上茶庵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王兴凤集体“三资”不入账的问题。2015至2017年,王兴凤在负责太平店镇上茶庵村财务工作期间,将收取的上茶庵村五组沙滩承包费和原梨园沙洲承包费共计40758元不入账,并将其中的32912.3元用于上茶庵村五组日常开支。2019年12月,王兴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