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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简介
2020年12月09日 11:07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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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省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三)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扶贫等有关专项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五)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分流处置;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负责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在向区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办理采取留置措施的审批手续;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组织对相关案件实施交办、提级办理和指定异地管辖等。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情报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技术取证、勘验取证、文证审查、涉案款物检验鉴定等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七)第一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对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对有关行业领域或者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行动;负责全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

  (八)第二至第六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九)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处理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区管干部以及镇(街)、区直单位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监察对象及其近亲属对省监委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复查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按有关规定审核机关重大复杂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审理业务工作等。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派驻(出)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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