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  襄阳市人民政府  |  樊城区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共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0年12月09日 05:40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字号: 】【打印】【发表评论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0年5月1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抓整改工作情况

  (一)立即部署,快速反应。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了《襄阳市樊城区供销社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科室;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由社党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促,确保完成。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召开会议研究、到科室查阅整改资料等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党组成员积极与分管科室对接,认真撰写整改落实材料,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强化纪律、严格执纪,要求责任科室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真实开展。整改期间共召开了7次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通过此次整改,要求我社机关干部职工一定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不仅整改问题,更要深挖问题原因,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堵塞漏洞、防控风险;干部职工要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1.关于恢复基层供销社工作乏力问题。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樊城实际制定了《襄阳市樊城区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初步行动方案》和《襄阳市樊城区供销社关于村级供销社建设实施方案》。分管经济发展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副主任组织集中约谈,对业务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在牛首镇张湖村和太平店镇朱坡开展试点,创办了2家村级供销合作社,以点带面,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

  2.关于村级电商及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功能不强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建立电商微信群,通过微信对电商示范店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推送新政策、新信息。制定了《樊城区农村电商示范店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教育培训。对我区现有的45家村级综合服务社,按照《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逐步打造成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带动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统一品牌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于一年内不开展经营和服务的村级综合服务社予以摘牌。

  3.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不到位问题。把再生资源网点建设提高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好新家园、建设节约型、资源型、集约型新型城市等高度,不断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已恢复建设的20家回收网点和2家中转站,持续进行规范提质。积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生产运营前的各项协调工作,帮助企业寻租生产场地。主动作为,积极运作,帮助企业拟将 “可回收垃圾分拣加工中心”和“汉江流域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项目,纳入我区十四五计划重点项目的笼子里。

  4.关于社有资产盘活缺位问题。组建了占用公房清退工作专班,在院内发布了通告。同时,在摸清占用公房房数和人数情况下,多次找占房屋者面对面谈话,了解他们的诉求,向他们宣传政策。积极与区法院对接,邀请承办企业破产清算事宜的樊城法院民事二庭法官对占用房屋者进行法律宣讲和思想教育。对于经多次做思想工作,限期既不签订租房合同缴纳租金,又不清退所占用人员,企业破产清算组将依法向法院诉讼申请强制执行,依法清退。在此基础上,加大对高庄街生资院创文工作力度,先后清理了楼道垃圾、安装了晾晒区、停车棚和充电设施、解决了楼道内的照明等问题,受到了居民的好评。

  5.关于班子不健全问题。在区委的重视和关心下,分别于2019年3月和5月给区供销社党组调配了2名班子成员。目前,区供销社党组班子已有3名成员,领导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分工明确。2019年9月,向区委组织部报备选拔任用了2名中层干部。向区政府申请调换了办公场地,各种功能室齐全。主责主业全速推进。

  6.关于“三重一大”会议不合规问题。制定了《樊城区供销社“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区供销社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区社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的负责同志列席。规范区社党组和机关党支部、行政会议记录,做到重大事项上会,记录详实、专本专用、专人记载、专人保管,严禁使用活页会议记录本,并常态化执行。

  7.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有整改。在查找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全面查找我党组和机关支部在党建和工作目标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扬长补短,及时整改。

  8.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问题。区社机关党支部书记组织个别约谈,并在单位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抄袭现象发生。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深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坚定“四个自信”。突出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真正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进一步强化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制发《樊城区供销社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樊城区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强化党组及其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区社党组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建立意识形态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干部考核,作为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不够问题。制定《樊城区供销社后备干部培养方案》,落实培养措施,定期向组织部门报告后备干部培养情况,促进后备干部快速健康成长。建立选人用人长效机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工作内容和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干部分工。

  11.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及时问题。2019年9月,向区委组织部报备选拔任用了2名中层干部。今年4月,因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出现变动,待工作人员配齐、编制到位、条件成熟后立即配备。

  1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问题。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流程》,做好发展党员的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存。

  13.关于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扎实问题。机关党支部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视,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记录、会后要完善档案资料。

  14.关于组织生活会会议不规范问题。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会议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定期召开会议,丰富学习形式,做到会议开展有主题,有讨论,有记录、有实效。在记录上安排专人,做到严格、认真、细致。

  15.关于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问题。责令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书面检讨,深刻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明确分工,指定专人收集、归档和保管。

  1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次,每半年听取机关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解决突出问题,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研究一次评先选优工作。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之间做好相互监督。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研究、部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经常性开展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主动了解掌握分管(联系)企业、科室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17.关于学做“两张皮”问题。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公文办理管理规定,对发文的质量严格把关,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控制压缩会议和发文数量。做到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不发的文坚决不发。

  18.关于办文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公文处理相关制度进行文件的办理,加强对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的督办落实,严格把控发文数量。加大责任落实力度,红头文件制发需报主要负责人签批。

  19.关于照抄照搬问题。对抄袭的同志严肃批评,责令书面检讨,要求干部切实端正学风和文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0.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清退工作补贴,并由财务人员上报至区财政局。

  21.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开展集中约谈,并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半天时间学习了区财政局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和费用报销程序,做到一事一结,费用支出有事前审批(报告)、有明细,有发票,有经办人。对不符合财经纪律规定的严禁开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要求,严格各项开支依据、标准、范围。

  22.关于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严格按照“一函三单”制度办理,即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情况

  区供销社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推进我社各项工作持续向好,快速推进。

  (一)以整改促进完善各项工作。保持态势不弱、责任不变、力度不减,在落实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深入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四个意识”,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工作上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究。

  (三)持续强化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法宝;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每月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重视新党员的发展。严格执行党管干部原则,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和人事工作档案。

  (四)深入推进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组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持续深入反“四风”问题。完善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杜绝出现违规报账情况。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反腐败工作,严格执纪问责。建立廉政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双谈话机制,在关键时间节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开展谈话,遏制发展势头,强化预防;加强内部管理、考核,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干部职工努力拼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中共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0年7月30日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中共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中共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樊城区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00046号-1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庄街8号樊城区纪委监委
邮政编码:4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