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  襄阳市人民政府  |  樊城区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吹响新时代清廉襄阳建设号角 ——《中共襄阳市委关于推进清廉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1年09月02日 03:50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字号: 】【打印】【发表评论

9月1日,《中共襄阳市委关于推进清廉襄阳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市委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清廉襄阳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清廉襄阳如何建设?制定了哪些主要措施?近日,记者采访了文件起草的有关负责人,围绕《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具体措施等作权威解读。

着眼全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设清廉襄阳,不只是口号,有明晰的目标,更有方略和“路线图”!《实施意见》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重要方略,制定的行动“路线图”既做到了统筹推进,又突出了重点工作,充分彰显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创新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实施意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略。”该负责人表示,建设清廉襄阳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的重要保障,为高水平谱写清廉湖北建设的襄阳篇章,我市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清廉襄阳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十四五”末,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更加纯净。

建设清廉襄阳坚决着眼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围绕构建清明的政治生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4个方面12条重要举措。

政治生态是引领保障。在构建清明的政治生态方面,从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惩贪治腐等方面作出部署。特别是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清廉襄阳建设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

选人用人是重要导向,《实施意见》指出,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重从选用清廉有为干部、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方面开展工作。

干部作风是事业保证。在大力弘扬严实作风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将围绕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方面下功夫。

在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围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市一盘棋营造崇廉尚廉促廉氛围

“在该《实施意见》基础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牵头制订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以及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建设等7个具体实施意见,形成了‘1+7’工作布局。”该负责人介绍,“1+7”工作布局,贯通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全面推进的清廉襄阳建设格局。

建立清廉机关。以创建“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机关党员日常管理,努力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坚强堡垒。要重点纠治“庸懒散”等“机关病”等。

建立清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建立国企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对国企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构建纪检监察、审计、国资综合监管体系。要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违规担保等。

建立清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以“五个思政”改革创新夯实“三全育人”。主要纠治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等。

建立清廉医院。把党的全面领导融入医院管理全过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和医保制度改革,建立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制度。要加强医德医风,重点打击收取“红包”等。

建立清廉村居。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实施“红色头雁”计划,构建党建引领下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坚决查处民生领域贪污侵占等。

建立清廉家庭。充分挖掘优秀传统家规家训,广泛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活动,以“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选树清廉家庭典型,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等。

建立清廉文化。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等工作。把弘扬清廉文化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内容和考核体系,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等。

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清廉襄阳建设格局

如何确保《实施意见》顺利推进,从而促进襄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相关负责人也对此作出了解答。《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清廉襄阳建设的主体责任,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把清廉襄阳建设融入落实“十四五”规划之中。市委成立清廉襄阳建设领导小组,清廉襄阳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底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清廉建设推进情况。

着力夯实部门责任。坚持清廉载体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妇联党组、市教育局党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卫健委党组、市国资委党委牵头,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配合,会同其他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各清廉载体建设具体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每年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牵头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推进清廉襄阳建设主题化、载体化、具体化。相关配合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年度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协助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展示清廉襄阳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助推清廉襄阳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推进清廉襄阳建设情况作为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之中,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 信息来源:襄阳日报   作者: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中共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樊城区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00046号-1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庄街8号樊城区纪委监委
邮政编码:4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