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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1年10月13日 11:29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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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屏襄门城管中队党支部组织委员张小磊饮酒驾驶案。2019年5月1日21时,张小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汉江路消防中队门前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饮酒后驾车。2019年5月7日,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1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张小磊党内警告处分。

2.樊城区太平店镇青泥湾中学教师王正兵饮酒驾驶案。2020年4月1日14时,王正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牛首镇S274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饮酒后驾车。2020年4月3日,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1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王正兵党内警告处分。

3.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谢汉顶饮酒驾驶案。2019年12月30日21时,谢汉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卧龙大道和江山南路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饮酒后驾车。2020年1月2日,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2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谢汉顶党内警告处分。

4.樊城区中原街道办事处云集路社区原居委会委员肖文雄醉酒驾驶案。2021年1月10日23时,肖文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春园路清河二桥附近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车。2021年2月8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2021年6月1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肖文雄开除党籍处分。

5.樊城区汉江街道办事处汉江北路社区无职党员宋晶饮酒驾驶案。2020年5月10日21时,宋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樊城区松鹤路与振华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饮酒后驾车。2020年5月11日,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9日,中共汉江街道纪工委给予宋晶党内警告处分。

6.樊城区定中门街道办事处劳动街社区无职党员丰啸醉酒驾驶案。2021年1月23日0时,丰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长征路与丹江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民警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2021年3月23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1年8月2日,中共樊城区纪委给予丰啸开除党籍处分。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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