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结合田景源案开展以案促改?是否在全系统开展风险岗位排查?”近日,按照纪检监察建议的要求,湖北省秭归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县发改局整改情况。
此前,秭归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景源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受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田景源腐败行为背后的制度机制和作风建设问题,查找案发单位在履行粮食监管责任、粮食储备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向县发改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提出完善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体制等7条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立行立改,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发挥实效。
为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堵漏建制、优化治理。该省纪委监委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办法,对纪检监察建议制发情形、程序等作出规定,其中,要求对“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职造成严重后果事件、“窝案”“串案”等情形必须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湖北省纪委监委聚焦重点案件,督促收到纪检监察建议的单位结合案件事实,从主体责任、日常监督、权力运行、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五查五改”。省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围绕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潘启胜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对口联系的第九监督检查室联合相关案件承办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该案暴露的问题和日常监督情况,反复会商研究,向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压实国有文化企业监管责任,推动省属文化企业落实25条“不能腐”的措施。
“纪检监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一报了之’,必须跟踪督办,确保‘药到病除’。”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杜绝整改落实走过场,推动形成整改闭环,今年4月,省纪委监委组织对部分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调研,督促各地加强跟踪问效。为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到实处,黄石市纪委监委采取电话跟踪、专项督办、市县纪委联动监督等方式全程跟进督查,对纪检监察建议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一“照单验收”,形成建议、整改、督查、销号的监督闭合链条。(通讯员 李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