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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22年09月14日 08:37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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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樊城区牛首镇李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鹏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20年8月,王鹏在担任牛首镇李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襄阳西高速公路入口附近邓城庄园饭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宴请除亲属之外其他人员。2022年7月,王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樊城区牛首镇熊营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孙运山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3年5月,孙运山在担任熊营村党总支副书记负责发展党员政审工作时,工作流于形式,在自认为了解党员发展对象肖某某有关情况的前提下,没有找相关人员进一步核实政审相关资料,直接出具了“肖某某只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虚假证明,致使肖某某被违规发展为中共党员,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孙运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某某被提醒谈话。

3.樊城区太平店镇朱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曹元宝在乱占耕地整改中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12月,在全区疑似图斑销号工作中,曹元宝采用虚假整改的办法,在该村一片硬化的土地上盖了一层土壤以消除疑似非法占地图斑。2022年4月2日,该问题被襄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督导组督办,要求朱坡村迅速整改到位。4月20日,樊城区纪委前往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时发现仍未整改到位,在启动问责程序后,曹元宝才将该片硬化的地面全部拆除,恢复土地原貌。2022年5月,曹元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王伙社区党委副书记王艳清、韩洼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马玉成2人在禁违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11月至2018年12月,王艳清和马玉成在分管社区城建工作期间,在查违、禁违工作中流于形式、走过场,在发现违建苗头时未履行禁违职责,未采取禁违措施,致使王伙社区和韩洼社区新增多栋违法建筑,导致后期拆违工作信访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拆违工作难度极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6月,王艳清、马玉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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