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直到接受处理的时候都认识不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些教训表明,党员干部懂纪、畏纪、守纪,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在人生和事业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党员干部作为有着特殊政治使命、受到严格组织约束的先锋队成员,唯有养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才能不负党的期待、人民的期盼。要心怀敬畏之心,对党章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和戒惧,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明晰能为与不能为之事、清楚能用与不能用之权,按制度办事、照规矩执行。要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和管理规定,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要注重小事小节,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中,时刻注意规范言行举止,使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素养、一种责任。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份内之事。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齐抓共管,对标省委《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形成各级党委(党组)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一起抓,做实日常学习教育管理,创新方式方法,结合党员特点和岗位特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系统推进,将纪律教育作为最常规、最基础性工作,纳入部门业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促进党员干部提升清廉素养,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各项执纪执法工作的开展都要看“是不是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是不是取得了好的‘三个效果’”。要用足用好典型案件资源,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加大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对下指导力度,完善纪律教育考评体系,以考核指挥棒推动各级各部门担责尽责、深抓实做,促进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自觉主动、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学习党规党纪,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以坚强的作风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贡献更大的力量。(吴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