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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七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12月21日 10:03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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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8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10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社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后,我社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各科室强化认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王炜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组织各科室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我社党组决策部署上,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科室迅速落实社党组工作部署,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制定科室整改方案,办公室汇总制定《襄阳市樊城区供销社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经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给各科室执行。整改方案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围绕巡察反馈的三大类34条问题,列出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三)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区委第二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进行汇报,继续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机关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整改完成后,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整理归类形成客观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整改公开情况等材料,分别向区委第二巡察组和区委巡察办专题报告、报送。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深化供销社改革精神不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基层组织建设虚化等三大类34条巡察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上级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精神不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不到位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意见不够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 1.办公室起草了年初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体制改革指示精神的学习纳入其中,丰富了学习形式。2.办公室要按要求认真制定《2023年区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扩充了学习时间、内容、方式等环节。已专题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体制改革指示精神。

  (二)对原有供销企业破产改制未完全终结,遗留问题较多方面

  整改情况: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炜,副组长:熊伟、郭娟,组员:夏凯旋、项志鸿、杨当强。2.摸清情况。对11家未进入终结程序企业,逐家摸排,积极联系区法院主管法官、清算组长、留守人员,理清企业资产现状,职工安置情况,财务情况,找出未进入终结程序原因。3.制订措施。对照查找出来的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相关党纪党规,资产能处置的按程序处置,妥善安置职工,确保稳定。 4.制订整改时间。按照3个月时间目标要求,结合每个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整改时间路线图,如期完成整改工作。5.发整改提示函。对其他参与供销系统破产改制的区发改局、文旅局、社会保障局、住建局,发出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整改提示函,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对问题提出的整改指示。督办协调破产改制企业进入终结程序。6.已对牛首、竹条2家棉花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变更。

  (三)村级电商为农服务作用不强方面

  整改情况:1.今年再组织一次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已制订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近期举行。2.认真收集全区名优农产品,加大在线上力度。3.对项志鸿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达目标方面

  整改情况:1.对2016年区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以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从新梳理。2.继续完成每年至少领办创办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目标任务。3.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更好地服务“三农”。领办创绿植保专业合作社荣获2022年度国家级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4.对项志鸿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断档方面

  整改情况:1.区供销社已经与襄州区“中再生襄阳公司”对接并开展合作,发挥“再生资源回收”与“乡村垃圾清运”“两网融合”作用,助力全区美丽乡村建设。2.对项志鸿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六)推进金融服务进农家主动作为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1.积极主动与市“供销合作贷”、建行等金融部门开展合作,与全区为农服务主体深入对接,工作人员往基层走,惠民金融往基层流,简化流程,缩短时效,放低门槛,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时间长、利率高难题。2022年度市“供销合作贷”发放400万元。2.对熊伟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七)社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1.对全区供销系统从机关到破产改制企业,对尚未处置的房屋、土地等资产摸清底子,建档立卡,应录尽录。2.建立职工人员台账,摸清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安置费领取等信息。3.依据《破产法》和全国总社、省社等相关政策依据,向政府申报,将破产改制后剩余房屋、土地等资产划归区供销社给力兴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4.已收回王寨供销社2.6亩土地所有权。

  (八)资产盘活缺乏思路方面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在主责主业领域下功夫。2.学习周边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如枣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襄州区再生资源回收与农村垃圾清运“两网融合”、保康县电子商务等成功案例,结合樊城具体情况,制定发展措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做好为农服务的同时壮大供销社经济力量。3.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整合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土地、品牌资源,积极向中国供销集团、省社下属集团公司、市社资产经营公司争取项目、政策、资金、壮大集体经济,盘活闲置资产。

  (九)区供销社党组对包保服务项目保障服务不到位,存在“等、靠”思想,缺乏实招方面

  整改情况:1.作为秘书单位,积极向市供销社主要领导汇报,掌握项目进展第一情况。区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王炜,每月25日前后,亲自到市供销社向分管项目建设张锋主任和“一把手”刘清喜主任汇报沟通,通报区委、区政府对项目提供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听取市社领导在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及时联络市社和区政府领导对接,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区供销社发挥项目秘书作用,第一时间把项目进展情况,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包保项目的区委杨永亮部长反馈,按照杨部长对项目建设工作指示,再向市社领导汇报沟通,切实推动项目进展。5月起包保欣盛悦、金源2家纺织公司,4月18日、20日分别进行了走访和安全生产检查。3.邀请市、区领导到项目工地,现场研商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6月30日下午,王炜主任邀请杨部长、市社张主任,深入新合作项目工地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情况汇报后表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研判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应对措施,早日开工建设。8月30日上午,区政府吕区长带领区供销社王主任到市供销社拜访,就项目建设与市供销社刘主任沟通交流,推进项目建设。4.协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区供销社带领新合作项目负责人,到区项目办、区自规分局等部门,就土地规划、项目建设奖励等工作,咨询沟通。5.把政府优惠政策、资金等推介给企业。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区供销社积极把区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关于融资优惠政策第一时间推介给企业,目前,企业已向区发改局报请1亿元融资需求,切实推动项目建设。

  (十)区供销社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与上级指示精神和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整改情况:1.办公室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交档案员归档留存;2.加强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次数,全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丰富意识形态和学习内容。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十一)工作敷衍应付方面

  整改情况:1.建章立制,对公文起草加强了程序监管,建立按层级负责把关制度,对起草的各类文稿严格把关;起草人首先对文稿负责,认真校对语句和文字,其次是依次报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审核把关后方可加盖公章报送和存档;2.加强惩处力度,对郭娟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张晓珉、陈波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今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二)工作不严肃方面

  整改情况:1.经过核查,已经召开会议向全体机关干部指出这个问题,针对记录人王珊珊,单位已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规范了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所有记录本要规范填写,专本专人记录。3.对陈波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十三)区供销社对长虹路两处社有资产收储、拆迁补偿款,没有全部转入襄阳给力兴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账户方面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联社和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社企资金分开,把属于企业运营资金专归属于企业,杜绝将企业运营资金与联社机关行政资金混用。将收储资金转到给力兴资产管理公司账户。2.机关事务费用严格按照年初财政预算费用执行,杜绝联社机关办公费用违规在社有企业开支情况发生,同时机关办公费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财经纪律要求。

  (十四)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和管理制度方面

  整改情况:1.健立供销社公务用车办法,规范公车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公车管理规定。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手续。公务用车不再向其他机构租用,而是规范程序,严格落实公车使用报备和派遣单手续,向区公车办申请报备,同意后租用车辆。3.对夏凯旋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未履行厉行节约规定方面

  整改情况:1.认真履行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单位“三公”经费,严格落实招待费用“三单一函”制度规定,减少招待费用开支。2.健全区供销社财务制度。将社有企业给力兴资产公司商务招待与机关招待严格区分开来,建章立制,规范资金使用,完善报销制度。

  (十六)未按要求建账方面

  1.建章立制。健全工会财务制度,指定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工会财务工作。2.建立单位工会账套,规范设立财务凭证和账表,按要求记录资金使用情况。3.认真学习工会相关财务制度和工会财务软件,提升业务能力。

  (十七)内控制度不健全方面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会计期间内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按省供销社的要求,对已经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的破产清算组剩余资产进行建档立卡,进行资产登记。摸清社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同时对于仍属于供销社资产的进行建档立卡。

  (十八)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方面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区供销社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采购负责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理规划使用项目预算。

  (十九)资金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方面

  整改情况:1.已逐项厘清应收款、应付款。2.按规定清收处理或核销。已收回应收款财局押金1000元。3.请专业的审计机构,对每笔款项进行核销处理。

  三、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基层组织建设虚化

  (二十)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1.2022年12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了明确工作职责和支部委员会分工;2.召开了专题会研究党建相关工作。

  (二十一)基层社党员安家未落实方面

  整改情况:经查,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公司已于2006年将党员的组织及管理、教育移交汉北社区;其他破产改制单位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在当地归属地管理。

  (二十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经常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3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鼓励合适人员推荐其入党,列入了党组议事日程。

  (二十三)交心谈心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1.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中,都按规定开展了交心谈心,并做好记录;2.加强了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档案员将资料及时归档保管。

  (二十四)党组织活动记录填写不严谨方面

  整改情况:1.规范了党组织活动记录的填写,内容填写全面,由专人填写;2.活动签到及时填写,没有在会场上完成的,会后都及时补签。

  (二十五)执行“四不一末”制度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1.召开了专题会认真研究学习“四不一末”制度;2.已经建章立制,制定了樊城区供销社“四不一末”制度。

  (二十六)无“三重一大”监督员参与决策监督方面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配备李保东同志为“三重一大”监督员,开会邀请监督员参会。

  (二十七)违规违纪问题多发方面

  整改情况:1.开展警示教育会议。2.进行清廉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专题会议。3.进行党风廉政工作研究部署会议。

  (二十八)对破产改制工作缺乏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开设破产清算组银行临时账户,改变坐收坐支。3.建立账套,进行记账。4.建立收支管理制度。

  (二十九)违规申请财政预决算指标方面

  整改情况:1.完善区供销社财务制度。2.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三十)未启用“零余额账户”科目方面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3.运用新系统进行入账、对账。

  (三十一)一是廉洁意见“凡提必听”落实不严方面

  整改情况:已加强廉洁意见“凡提必听”专项学习,严格按照“凡提必听”制度执行建章立制。

  (三十二)党组干部选拔任用会议记录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关于讨论干部任免已用专本记录,规范记录。

  (三十三)人员断档问题突出方面

  整改情况:2022年已通过省考招录公务员1名,2023年计划招录2名公务员,待新招录人员配备到位。

  (三十四)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平台系统疏于监管方面

  整改情况:明确了由专人定期登录系统,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制度机制、运行管理、权力监督等层面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完善,强化执行。对能够马上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通过努力能够尽快整改的,积极限期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把握好标本兼治原则,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中共襄阳市樊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年11月15日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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