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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关于七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12月21日 10:15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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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8月19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总工会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10月3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整改总体情况:为全面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落实为准绳,以长效为目的认真抓好落实整改。通过巡察整改,工会的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及业务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和改善,我们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效,确保工会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要做法: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有关精神,全盘认领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分析存在问题,集体研究整改目标,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整改,以抓铁有痕的态度强化措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实效,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深入推动工会工作。

  二、立足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经专题研究,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区总工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可操作整改措施26条,明确整改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要求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建章立制,优化长效机制。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以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为抓手,构建每周一学、每月一评、每季一讲的“三个一”立体化学习体系,坚持学理论与学业务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业务能手讲知识与年轻干部谈体会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的落实,固化巡察整改学习成果,建立了政治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议事决策制度规范化。进一步修订完善《樊城区总工会对下补助经费实施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关于财务管理、财务报销等规定,进一步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健全完善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固化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运用四种形态,纠正工作中“四风”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针对具体问题,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2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教育工作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区总工会组织开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及全区工会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工会业务培训班。二是以演讲、征文、劳模宣讲等方式,在社区、企业等地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理论宣讲活动,加大宣讲频次和质量、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组织开展全区性文体活动,凝聚全区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抓好职工思想引领,促进职工素质提升。

  2.工会组织建设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襄阳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选举结果已批复。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率达到100%。

  3.劳动技能竞赛聚焦主题不精准。

  整改情况:2022年,统筹部署包括纺织行业、消防系统、城管系统、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家政行业、航天航空行业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25场次。2023年已按计划举办社工技能大赛、非遗文化剪纸大赛、电工焊工大赛、家政行业婴幼儿护理大赛、医疗行业急救技能竞赛等45场,近4万余名职工参与,构建了“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全方位推进”的劳动竞赛格局。

  4.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培育不均衡、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2023年新建竹条中心劳模创新工作室和王遵义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2家。在全市率先成立宋海潮劳模工作室联盟,煜耀社会工作者劳模联盟,为劳模们打造一个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平台。

  5.“求学圆梦”覆盖面不平衡。

  整改情况:2023年出台了下发了《关于组织职工参加2023年“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有针对性地推荐上报了50名有意愿进行“高升专”“专升本”和“高升本”学历提升的产业工人、技术工人。以后常态化将此类人员纳入“求学圆梦”学历提升范围。

  6.“春送岗位”活动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招聘会组织力度。二是大力推广宣传“工e就业”平台。截至目前,全区入驻平台企业90余家,发布招聘信息56家,全区百人以上企业入驻率100%,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加大“春送岗位”活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春送岗位”活动在困难职工群体中的知晓率。

  7.帮扶解困工作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困难职工帮扶政策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在宣传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等政策规定的同时,做好困难职工建档流程宣传工作,提升困难职工帮扶的知晓率,为营造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摸清底数,目前全区在档困难职工60户,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中,继续落实入户走访政策,实地走访了解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的实际困难,做到入户率100%,对有就业需求的困难职工家庭在了解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帮扶。三是积极组织引导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市总工会的技能培训,今年共组织10余名困难职工家庭待业人员参加,为他们推荐和介绍合适的岗位,指导他们在全国总工会的“工E就业”小程序上注册发布简历,寻找自己心仪的岗位。四是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需求及其子女意愿,今年对3名有就业实习意愿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暑期实习岗位,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造血式”帮扶。

  8.阵地建设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柿铺街道职工之家、定中门街道职工之家的作用,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展心理关爱、劳动竞赛、安全教育、法律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活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了工会组织的温暖。二是以高庄社区为试点,开展“共同缔造”工作,打造出“工”字号共同缔造示范样板,以点带面让职工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截至目前,爱心驿站、爱心母婴室、心灵加油站、劳模长廊等功能室已建成。三是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以有效整合辖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为原则,积极发动辖区社区、企业合力打造2家区域共享职工之家,通过搭建集休闲、学习、健身、培训等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建设具有樊城区域特色的职工之家主阵地,打通为职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职工之家成为职工心里的“娘家”。

  9.户外场所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抽查暗访,对存在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进行督办,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对于被通报三次以上的站点或出现重大问题,随时降级或摘牌,取消运营管理权。二是结合户外职工爱心驿站星级评定工作,对照《襄阳市户外职工爱心驿站星级创建评分细则》,进一步加强全区户外职工爱心驿站规范化管理,充分拓展其服务功能,打造工会服务品牌。截至目前樊城区在全市星级爱心驿站评选中,获评五星级站点4家、四星级站点16家、三星级站点11家。三是针对建设路垃圾转运站爱心驿站药品过期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10.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情况:按要求完成了招商任务。

  11.在服务“一心四区”四大攻坚行动中坚持全局思维、系统观念不够。

  整改情况:2023年区总工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实绩目标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动产业链发展、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城市稳定及治理等“四大攻坚行动”,为加快建设“一心四区”贡献工会力量。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实不细。

  整改情况:2022年,区总工会累计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14次,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在学习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报送学习报告;2022年区总工会班子集体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单独汇报;2023年3月9日,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区总工会党组集中学习了《樊城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制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且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关于在整治“四风”问题存在弱项,制度建设不够规范方面

  13.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权责明晰,每个人制定年度目标责任状,2023年将网信(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等工作分别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年度工作目标中,压实责任。二是加强督办、考核。分管领导加强工作的指导督办,让每项工作落在实处,年终针对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评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出现工作失误扣分。

  14.大额资金使用随意。

  整改情况:今年年初收集各部门支出预算,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做到了年初预算内容明细化;现阶段已严格执行“一笔一议”原则,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15.专项经费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对下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镇、村、行业工会完善阵地建设并逐步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活动,提高资金使用率。

  16.超标准下拨补助经费。

  整改情况:修订《樊城区总工会对下补助经费实施办法》,对其内容进行完善,并严格落实。

  (三)党建引领互促作用发挥较弱,机关党建工作标准不高方面

  17.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经与区委组织部汇报沟通,已于2022年5月选派区教育局体卫艺干事担任区总工会挂职副主席,重要会议邀请兼职副主席参加,充分利用兼职副主席身处基层一线,熟悉基层、熟悉企业、熟悉职工的特点,发动兼职副主席收集了基层干部职工对工会事业发展、对工会工作的建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18.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与区委两新办进行对接,通过分管领导上门督办等方式,已指导相关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19.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覆盖面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区委组织部统一要求,严格遵循会议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已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及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中扩大征求意见单位的覆盖面,已延伸征求重点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工会意见。

  20.机关支部作用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机关支部委员会简介及党员组织架构图,在党员大会上公示。二是支部委员与未加入党组织的协理员进行思想沟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引导早日加入党组织。三是2023年4月进行支部换届,为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本次换届将支委人数由3名扩充至5名。

  21.组织活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要求,规范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二是2022年已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开展评选了“每月一星”和“双晾”工作。

  22.压力传导不经常。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已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思想、制度、机制上进一步拧紧党风廉政建设“总开关”,进一步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23.警示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严格舆情管理制度,确保舆情信息按流程上报,从严从快进行舆情处置,同时对相关单位、个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24.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25.经审工作震慑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经费培训,针对辖区基层工会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的培训,目前,已开展三场培训,分别是教育系统培训会、基层工会业务知识培训会和财务处理培训会,让辖区基层工会充分领悟工会政策,用好工会经费。二是持续开展经费经审工作,2023年区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会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将通过第三方审计、独立审计和联合区纪委审计等方式,完成基层工会经费审计100家;并联系区纪委监委联合发文《关于建立工会经费审计监督联动机制的通知》的文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工会经费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推动清廉工会建设走深走实,并做好审计监督汇总。在今年年底考核中加强经审结果运用。三是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基层工会已全部按照要求整改,后附上整改报告及整改结果。

  26.执行干部监督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部室工作人员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工作的指导督办,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制度,在考察人选时严格按公示制度要求的时间公示,确保公示有效期达5日。三是将干部任免管理纳入相关责任人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出现工作失误进行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常态化长效化运用整改成果上持续发力,确保巡察整改成效。

  2.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注重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教育、“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党员双报到、共同缔造、两新组建等工作,不断增强总工会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工共建的政治优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筑牢党执政的职工群众基础。

  3.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实抓深抓具体。   

  4.持续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落实好民主集中制,抓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切实增强区总工会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5.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内容。

  中共襄阳市樊城区总工会党组

  2023年11月20日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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