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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樊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七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12月21日 10:54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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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20日至8月19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11月2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并结合实际就落实区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截止目前,24条巡察问题已整改到位。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区委编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分析存在问题,集体研究整改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整改,以抓铁有痕的态度强化措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实效,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深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

  (二)立足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经专题研究,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可操作整改措施41条,明确整改项目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不敷衍问题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定期听取责任股室、责任人汇报,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巡查整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宣传贯彻编制法规不细致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区委常委会带头学《条例》,并把《条例》纳入全区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组织全区政工干部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行)》。制定《关于印发〈樊城区实施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印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推动各部门严格按《规程》办事,强化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和“编制就是法制”意识。

  2.落实区委加快推进“一心四区”建设部署不够有力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及相关机构编制文件。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樊城经济开发区(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印发樊城经济开发区(太平店镇)、襄阳航空航天工业园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以《关于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有关事业单位调整等事项的通知》文件印发事业单位调整的相关机构编制文件。二是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同时,通过公务员招录、退役士兵安置和区内人员调整、区外人员调动等方式,为开发区管理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3.重点领域机构编制保障不力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向上级积极争取,市委编办从全市事业编制总额内向樊城区调剂320名周转编制,区委编委同步从区级“周转池”中调剂50名编制共370名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化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达标问题,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目前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并以编委文件将教职工编制分解到各学校,全面完成重新核编工作。二是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设立区人才储备中心,核增事业编制50名,作为编制周转池,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提供编制保障。三是大力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一年来全区行政单位通过将符合占用行政编制条件人员逐步调整到其他有空编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将不符合占用行政编制条件人员逐步理顺到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至少三分之一以上用于消化超编等措施消化超编,截止2022年底,全区超编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不彻底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省编办对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反馈意见的通知》中“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不纳入分类范围”的精神,区供销社和区计划生育协会不列入分类范围。二是印发《关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加挂牌子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将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权责清单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成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深化拓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等机制,发挥权责清单在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优化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二是关于应急管理局存在救援力量战时指挥权不清的问题,因涉及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属于垂直管理系统,目前省、市还没有明确改革意见,待意见明确后按要求落实。三是重新印发《襄阳市樊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明确区农技推广中心归口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协调理顺职责交叉问题。四是重新印发《关于区红十字会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明确区红十字会职能职责。五是印发《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明确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6.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方面做的不够扎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对改革后各街道职能转变、职责理顺、综合执法、新机制运行等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对街道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全面收集梳理街道改革存在的问题,做好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二是理顺街道办事处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在全面调查核实街道机关事业人员身份的基础上,形成“符合登公条件的转为行政编制并申报登公,不符合登公条件的转为事业编制并理顺人员编制关系,档案资料不齐全的协助补充相关手续材料”处理意见,经研究,解决了汉江办事处等人员身份不理顺问题。三是充实街道工作力量。2021年为街道基层补充人员53名,2022年初为街道补充人员10名,2022年底再次为街道批复2022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3名和2023年公务员招录计划2名,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增强。四是提高街道执法效能。会同区司法局及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直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帮助街道执法中心人员提升业务素质。五是关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人员进出机制不明确的问题,因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时,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单位性质上级没有明确,省、市答复暂不新进工作人员,待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有明确意见后按要求落实。

  7.推进基层机构设置的魄力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的批复》,明确了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机构级别。二是印发《关于区司法局派出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的批复》,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三是按照机构编制审批有关要求,副科级以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由市委编办审批。我们就湿地公园管理处内设机构规格问题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并向市委编办专项请示报告,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后,以《关于湖北长寿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批复湖北长寿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3个内设机构明确为副科级。

  8.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以来,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制定了《樊城区委编办巡察期间信访和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定期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进行研判并上报,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平安建设、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工作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化、工作全覆盖。

  (二)关于在“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工作作风纪律不严谨”方面

  9.事业单位法人信息日常监管不细致方面。

  整改情况: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检查为抓手,检查业务开展、管理运行和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情况,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下达整改通知书。2022年,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3%的要求,分别以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5家事业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及时督促进行信息变更。

  10.解决新问题欠缺办法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空编情况,2022年以来通过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等方式为市场监管系统补充工作人员5名。二是转隶人员的津补贴及奖励发放已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到位。三是加大力度化解市场监督管理局遗留问题。2022年初,经编委会研究,设立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解决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事业编制人员遗留问题。

  11.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22年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制定2023年度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计划。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基本理论、党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机结合,认真抓好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2022年以来,共召开15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各类理论学习总计36次,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

  12.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不严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编办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强化了重要事项议事决策的实效,明确会议记录格式、主题和关键要素。二是规范了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分管领导适时检查记录本,保证记录的完整性,杜绝补记、漏记、错记等不规范行为。

  13.活动开展不实方面

  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规范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要求全办工作人员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标准,做好各项工作的台账管理,分管股室负责人定期开展检查。

  14.基层减负力度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根据全省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人员上下编、编制凭证等业务全部通过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进行申报、办理。根据实际运行的情况,及时对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流程进行调整,进一步精简任职文件复印件、聘用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切实减轻办事负担。

  15.财务票据审核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求,严格票据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同时加大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

  16.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关于购买碎纸机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10月31日将碎纸机入固定资产账,同时加大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和使用国有固定资产。

  17.报销工会票据不合规方面。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同时加大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对报销票据审核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不实,党支部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8.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制定落实措施,并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二是进一步夯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检查督导。三是修改完善2020年、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要求相关人员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标准;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安排部署。

  19.管党治党宽松软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题会议暨警示教育动员会,学习传达各级纪委文件和典型案例,加强自警自醒。机关党支部书记围绕宣教月主题讲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知识测试,签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围猎》。班子成员重点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防范廉洁风险等方面,对重点岗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劝诫和疏导,有效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二是强化日常纪律监管。支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给予一名酒驾同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干部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以案说纪,以案示警,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大了机关的管理力度,管理效果得以提升。

  20.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规范内容,统筹谋划。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交心谈心“四必谈”制度,实现全覆盖的要求,确保“四个必谈”落实到位,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开展交心谈心,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了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支部班子和党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1.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方面。

  整改情况:充分做好组织生活会前相关准备工作。扎实开展会前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检视问题。支委会对照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察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查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为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要求,规范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严格按照“四个板块”的规定动作开展。二是严格按照每名党员入党的时间为党员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23.市委编办对樊城区机构改革调研督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做到副科级以上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市委编办审批,严格规范设置领导职数。二是大力消化机关事业编制。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机关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摸排,全面调查核实人员身份,通过行政编制递补消化一批、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人员理顺到事业单位解决一批等多种途径,消化机关事业编制人员,逐步核销机关事业编制。

  2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汇报,规范干部选拔流程,完善收集相关推荐资料。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会议记录规定用本,各种会议分类记录,指定办公室专人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区委第六巡察组的指导下,我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樊城区委编办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理论武装、责任担当、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发展的不懈动力,为樊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中共襄阳市樊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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