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  |  襄阳市人民政府  |  樊城区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七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12月21日 11:01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字号: 】【打印】【发表评论

  七届区委第五巡察组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对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2年10月28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向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主要做法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整改工作,按规定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后两次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会议,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个研究,统筹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到位,并做好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各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

  1.学习政策法规不深入。领导班子对《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政策不深入、研究不透彻,导致《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等均未按要求制定。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组织中心班子成员、业务股室相关人员学习省、市关于公车、公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等,做到精准吃透政策、用活用好政策、准确解答政策。对照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制定了《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制度》《樊城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加油暂行管理办法》《樊城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等规章制度,为实现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车辆维修不规范,领导班子对公务车辆维修监管不力,管理有漏洞,从2016年启动公车改革到2020年未建立公车维修保养台账,也未组织专业人员对需要维修的车辆进行评估报备,车辆维修随意性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建立了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加强公车维修保养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审批、验收流程,建立工作台账。二是严格执行保障中心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车辆维修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履行车辆每月一检制度,指定安全监督员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发挥好监督作用,每月对所有车辆的车况、卫生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维护。四是将每月车辆检查情况与工作绩效挂钩,发挥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4.配备新能源车不积极。领导班子对使用节能环保车辆意识不强,按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应当优先考虑、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比例。2018年10月以来,全区新购置8辆公务用车,无一辆新能源汽车。

  整改情况: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心制定了《樊城区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更新购置公务用车,原则上应购置新能源汽车,更新购置2辆及以上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确保新能源汽车占比数稳步提升。

  5.公房管理工作不扎实。领导班子对办公用房管理松散,缺少严密制度。2020年之前未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没有定期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查盘点,未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也没有与区直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更没有按规定向区直用房单位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房产管理股学习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区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公开制度》《樊城区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组织中心班子成员、股室人员学习省、市关于公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等,做到灵活掌握政策、精准吃透政策、严格落实政策。二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制度,房产管理股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查盘点,建立办公用房资产管理总台账,使用单位用房信息分台账,做到资产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调整更新,从而规范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确保总台账信息与使用单位分台账信息相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已签订18份办公用房使用登记卡,后续我们将做好跟进办公用房使用登记卡的更新工作。三是健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机制,制定办公用房审批单,根据区直使用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使用,与区直使用单位签订办公用房使用协议,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办公用房使用合规合法,杜绝办公用房分配使用不规范等现象再次发生。四是组织专班定期对办公用房进行逐一摸排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与办公用房实际状况账实相符,与权属证书信息账证相符。

  6.公房权属登记不到位,《湖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截至目前,区直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工作还停留在调查摸底阶段,没有完成一家单位权属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襄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中心开展了房产核查行动,重点对代政府管理的机关五个大院房屋逐一盘点核查进行摸底,起草了《樊城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待审批。二是针对因历史资料缺失、权属不清、原项目单位已撤销或者改制、合并、分立等情况无法登记的,我们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权属备案,如: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三是针对因历史原因,登记主体与立项或者出资主体不一致,现权属存在争议的,我们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理顺权属关系,合理实施权属登记或者备案,如:区残联等单位。四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制度,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本单位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及时归集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移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即产权单位),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办公用房档案的收集、保存和利用,确保档案完整。

  9.维修管理不规范,对水电维修管理缺少规范制度,2020-2021年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水电维修审批工作流程,存在随意在定点商店签字领取维修所需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维修工程的管理制度要求,制定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零星维修工程审批表》《零星维修工程验收表》《中心维修派工单》《中心零星物资采购单》等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水电维修流程,项目预算后报股室负责人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5000元以上项目报中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定,项目通过后由中心监督小组对维修过程全程监督。三是划分职责权限,针对零星物资采购,明确责任人和物资使用地点、物资名称等,由股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定点物资采购点,做到质优价廉。对备用库存物品种类和数量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并填写相应的入库单,建立相应的物品出、入库台账,实行封闭保存。四是充实股室人员,加强对维修、物资购买、领取等专项管理,健全完善维修和物品采购使用台账,堵塞维修管理漏洞。

  1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2021年平安单位建设、2020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基层党建述职报告、2021年个人述职述廉未单列意识形态内容;未定期分析研判和及时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网评员队伍管理不够严格,两名网评员年度任务只完成一次,落实不到位。《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点》标题与落款不一致,未弄清楚责任主体;2022年未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责任,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区委、区委宣传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平安单位建设、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建基层述职报告内容,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落实管控措施。三是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充实网军队伍,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住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2022年共完成二十大期间舆情值班任务17次,组织6名网评员开展网评240人次,完成评论119条,转发379条。四是开展公文写作专题培训。邀请湖北文理学院教授讲课,提高干部职工公文写作水平。五是将宗教工作有关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已于2022年8月29日组织学习了全国、省、市、区关于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坚决,项目招标有隐患

  13.整治形式主义行动不力。领导班子只重视任务部署,忽视贯彻落实,工作检查不严,压力传导不够,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加强机关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积极增强全体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中心严格落实每周办公例会制度,听取各股室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工作的推进措施。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处罚制度。对领导交办、相关会议决策的重点工作事项贯彻推进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四是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不细致、出现纰漏的责任人,中心分管领导与该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该同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中心造成了不良影响,主动进行了书面深刻检讨,中心以后将引以为戒,严肃工作纪律,督促干部职工杜绝形式主义、工作不力等问题再次发生。

  14.工作不细致。2017年9月,在原行管局临时聘用人员朱明鑫去世后,该中心历任领导班子在该同志去世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对其女儿朱理云继续代为打扫卫生的情况,不闻不问,既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也没有支付劳务费用,直到2021年5月朱理云要求补发劳务费用,才于2021年8月20日补签合同,发放3.6万元服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严格落实机关学习制度,注重工作细节管理和引导,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压实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职责,对分管领域内工作存在不作为、不担当、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规范用人程序。将劳务派遣、外包聘用等人员一并纳入第三方中介公司进行管理、考核,已于2021年11月将朱理云纳入物业保洁公司管理,并与真情家园物业保洁公司签订合同。

  15.工作不积极。二级单位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于2020年7月28日成立,但保障中心主任2022年3月才调整到位,导致在此之前保障中心无法办理单位机构代码证,影响了20台公务用车过户与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重视,新制定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管理培养制度》,由有关分管班子成员加强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每月组织学习公车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等,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履职尽责,分别制定了岗位职责,明确每名干部、司勤人员工作任务,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每月考核。四是认真梳理保障中心车辆权属关系,及时开展公务车辆过户和固定资产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将16辆公务用车过户到保障中心,剩下4辆公务车辆有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推进解决。

  16.工作不负责,领导班子签定合同不仔细、不规范,甚至出现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维修项目程序的学习,严格按照报价、审批、签订合同、施工、验收等程序规范操作。二是健全完善维修制度。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中心维修服务程序和“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方式、程序,堵塞维修管理漏洞。三是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在签订合同前,严格审核合同内容,经中心法律顾问和“一把手”审核后再进行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权利和义务,规范落实合同确定事项。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格,执行规定有短板

  2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领导班子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视不够,2021年以来,未要求监督员全程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列席相关会议,没有发挥监督员作用;“三重一大”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强化班子成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二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监督人员职责,规范单位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履职。三是严格遵循“三重一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权限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监督人员作用。

  22.党支部活动记录不严格,支委会对党支部活动记录的记载要求不高,管理不严,导致各种表册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日常教育和监督,把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选拔任用挂钩,在全中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内活动记录,不断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党组织活动记录薄”等资料记录,加强记录管理,确保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24.支委会使用公章不规范。支委会对公章使用把关不严,造成机关文头标识与落款用印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由办公室主任管理印章,坚决落实印章管理工作职责。二是制定公章使用制度,正确区分好行政公章、党务公章使用,严格按照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审批规定用印签批手续,坚持一次审批一次用印。三是规范用印登记程序,做到登记内容清楚准确,要素齐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按照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对视同整改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直至彻底整改完成,不断提高整改成效。

  (三)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制度规范约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违规现象,持续推动樊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 信息来源:樊城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中共樊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樊城区监察委员会 鄂ICP备16000046号-1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庄街8号樊城区纪委监委
邮政编码:4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