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同时,要求全局上下深刻反思,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完成整改任务,切实以整改实效推动市场监管工作。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巡察整改要求,对照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分解责任,理清源头,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具体整改完成时限。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定期督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实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契机,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工作餐管理办法、督查工作制度、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堵塞漏洞,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深入学习,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学习提示,结合实际开展中心组学习。坚持会前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会后上报学习情况,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科学设置学习专题,切实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中心组成员自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以优良学风和学习成效带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关于“药品、重要工业品质量监管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重要工业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了樊城区2023年药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拨付抽检经费,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抽检计划。
3.关于“餐饮经营单位监管有缺失,食品流通单位有监管不到位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对健康证过期、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没有落实等问题严格督促整改。二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印发《樊城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三是督促指导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总监,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明确了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形成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食品安全自查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将违法行为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樊城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4.关于“特种设备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襄阳分院进行了对接,摸清了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底数。二是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列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档案,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在加装电梯联合审查过程中,加强与自规、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老旧小区新增电梯情况,建立加装电梯台账,加强对加装电梯的日常管理。
5.关于“就近办工作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联系市局和工程师,对“一体机”进行修复。二是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加大宣传力度,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不需要到大厅进行排队。三是2023年7月已将采购的10台个体工商户智能审批一体机分别配置到10个镇(街)并投入使用。联合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对镇(街)受理人员培训2次,确保其尽快掌握业务技能,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事项下放至镇(街),营业执照“基层办”“就近办”。
6.关于“‘明厨亮灶’工作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樊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学校食堂作为试点,全面升级“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通过与教育部门共同推动,市直二幼汉水华城分园、襄阳市第四十八中、致远中学、襄阳市二十四中等教育机构已完成新一代“互联网+明厨亮灶”升级工作,实现主动报警提醒、人脸识别、智能抓拍等物联感知技术功能,有效地提高了对厨房生产经营行为和环境卫生的监管。加强与电信部门沟通,广泛发动餐饮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明确智慧监管后台监管责任人,保持对入网单位实时监管状态。
7.关于“投诉调解成功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发布《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和《部分商品和服务投诉举报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及法条依据目录》,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投诉件办件质量。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各市场监管所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投诉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三是加强督办考核。将投诉调解成功率纳入了年底目标考核和季度督查,同时利用考核和督查对投诉举报专管员做好相关业务指导,确保工作人员投诉处理结果录入合理合规、严谨规范。2023年投诉调解成功率高于全国平均值。
8.关于“‘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牵头建立《樊城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成员单位力量,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帮扶力度。二是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收听收看了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召开了樊城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工作成员单位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樊城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三是制定了《樊城区市场监管局“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方案》,要求相关股室和市场监管所广泛开展宣传,落实工作要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量质并进。四是积极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试行开展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五是持续开展“壮苗”行动,对新登记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回访帮扶,了解经营发展现状,宣传法规政策,问需问难,纾困解难,指导依法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
9.关于“守护人民利益,没做到完全依法用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机构改革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执法办案权,市局成立综合执法支队,于2020年10月向城区各局派驻综合执法大队,承担行政执法办案职能。区市场监管局、基层所无执法办案权。
10.关于“财经纪律的‘高压线’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报销程序,发现有涂改痕迹的一律要求改正后再履行报销手续。二是加强对公务接待事项的公函的审核。三是对接待事前审批单进行了查漏补缺,完善审批单漏洞。
11.关于“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于采用三方询价的采购方式,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确保采购行为真实性、合理性。
12.关于“政府采购项目手续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清查账册资料及向政府报备等手段,查漏补缺,补齐相关手续,将政府采购备案表放入财务凭证。进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3.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不够,单位核心职能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加强对重点业务工作研究部署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抓好重点行业集中整治,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对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督办检查,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14.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30日,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了拨付2020年度市专利专项补贴奖励相关事宜。2023年6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专利补贴奖励政策。2023年以来,涉及重大开支均经集体讨论决定。
15.关于“局党组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等方面有待改进,议事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会前充分征求党组成员意见,确定会议议题。
16.关于“局党组成员在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上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支部坚持每月向机关党委报告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党组成员都按要求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严格落实“三张清单”和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开展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转作风 提能力 勇争先”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是优化监督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17.关于“党组在落实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抓实机关和基层党建上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多次前往党建联系点,帮助联系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8.关于“基层党支部班子建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5月,精心组织谋划,圆满完成了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班子。
19.关于“机关党委督查执纪上未完全做到真抓实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查工作制度》,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5月,对全局干部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少数违反纪律人员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20.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对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检查,要求基层党支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要求各支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党内生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问题,坚持巩固整改成效,并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清零。
二是抓好成果转化,促进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准市场监管领域的差距和短板,注重巡察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通过建章立制,持续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过程成为理论武装、思想淬炼、工作提升的过程,以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通过巡察整改这一政治“体检”,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3424331;邮政信箱: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9号;电子邮箱:27214640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