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2023年8月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分局党委反馈4大类38项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相关数据截至2024年7月):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认真领会精神,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接收反馈问题后,分局党委迅速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由各牵头单位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35条。8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友明组织分局党委班子及牵头单位,逐条审阅整改措施,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分局党委班子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赵友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政工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周成胜任办公室主任,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3次,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难点问题4次,督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整改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分阶段对立行立改、集中整改、长期坚持类问题进行验收,确保整改事项人人上心、整改责任个个上肩。分局党委坚持见人见事,对涉及14项问题的48人次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坚决营造严的工作氛围,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制定和完善21项制度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标本兼治、施之长远。
二、整改情况及进展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刑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责任,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打防管控措施。二是推动在全区落实“单位包片、行业包块、干部包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反诈宣传覆盖面;会同区金融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涉案“两卡”开户检查督导;常态化开展“扫楼行动”,清查高危写字楼、疑似诈骗窝点,完善联动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三是以“反诈日历”为抓手,推进“群群行动”,全面落实线上6级推送,推动区平安办加大对各镇、街道反诈宣传考核,落实每周通报。四是做实资金预警见面劝阻,强化对劝阻工作追责问责,推动预警见面率、保护性止付率达到100%。
2.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警醒,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效,筑牢全警思想堤坝。二是党委班子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以身作则拧紧廉洁自律总开关。三是发布多项档案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细化档案资料管理范围、期限,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重要文件全部归档。
3.关于“错误录入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深挖问题根源,逐一分析错误录入信息问题症结,由刑侦大队加强对责任单位督导指导。二是组织责任单位对错误录入信息情况全面梳理,全力完善错录信息删除卷宗等相关台账资料,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报告。
4.关于“落实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驻村工作队负责人更换事宜,重新选定一名责任心强、能力过硬的民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二是分局主要领导定期前往王坡村调研、检查,研究王坡村乡村振兴工作,压实驻村工作责任。三是聚焦王坡村发展突出问题,驻村第一书记积极开展入户走访、矛盾排查化解,参与村务活动、工作会议,为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5.关于“执法为民理念不强,受立案不及时、有案不受、立案不查、查而不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法制大队对有关案件和警情进行查阅分析,逐个甄别查证,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法制大队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提供法律帮助,责任单位先后召开专题会议,推进问题整改。目前,21起相关案件均已整改完毕。
6.关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与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勤联动,定期开展“清租扫楼”行动,排查整治和宣传防范双管齐下,进一步压降非法集资犯罪发案量。二是全面推进案件侦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减少群众经济损失。
7.关于“开展禁毒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禁毒中队合并至刑侦大队,进行力量整合,在分局侦查打击作战部成立尖刀班,专司缉毒打击工作,提升禁毒工作力度。推动区禁毒委出台工作文件,进一步整合和增强全区禁毒工作力量。二是深入推进各项专项行动,全力以赴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2023年樊城区禁毒打击工作提质增效,位列全市第二。
8.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樊西交警中队、移动警务平台、农村派出所力量资源,明确各相关单位管辖范围、职责边界,全面强化农村交通管理。二是将302、274省道、066县道列为重点管控区域,持续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动态开展查纠、劝导。三是开展多轮实地排查,确定31处安全隐患点位,完成道路标线施划、警示限速标志安装、隔离设施修建等整治措施,协助施工单位封闭S302省道中央隔离不当开口14处。四是深入学校、客货运企业、社区、村组开展安全教育“敲门”行动,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9.关于“社会治安治理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社区民警人员调整方案,为柿铺街道所有社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做实“一区一警”。二是提请区委政法委研究审议为1万人以上社区配备专职辅警有关事宜,推动区平安办下发《关于配备专职辅警的通知》至各镇、街道办,全力争取为17个万人以上社区配备两名专职辅警。三是建立“年度集中培训、每月例会轮训、每日轮流跟班巡逻出警”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驻村辅警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联合各镇、街道办每月对驻村辅警进行考核打分,压实辅警工作责任。
10.关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领悟,定期听取政治安全形势报告,加强工作部署,推动落实落细打防管控各项措施。
11.关于“便民服务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柿铺派出所、牛首派出所立行立改,为柿铺街道社区、柿铺西社区、杨湖社区、牛首社区4个警务室配齐办公设施,保障社区警务室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作用。二是对分局全部执法办案单位的窗口服务、值班备勤等情况开展巡察,并制发督察通报,对着装不规范、警容不严整、民警在岗不尽责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准。三是持续加强与区行政审批局、牛首太平两镇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改善硬件条件,推动牛首、太平两地户籍业务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12.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链条未拧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樊城公安分局党委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樊城公安分局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樊城公安分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清单》,清单化推送工作任务,层层压实管党治警责任。二是先后部署“严格执法、严守纪律”队伍专项整治行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问题整改行动、“酒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摆问题,彻底全面整改。三是印发《樊城分局2023年“清廉警营”建设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清廉警营建设,增强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
13.关于“‘一案一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成因,明确整改要点,启动追责问责,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检查,深入基层单位检查督导“一案一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教育管理工作。三是立行立改,相关单位重新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一案一教育”,严格审核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
14.关于“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未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机关纪委持续加强自查案件办理,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督察大队牵头,加强对分局各单位现场督察、视频督察,及时签收查证12389平台线索,常态化深入基层所队及执法执勤一线等重点部位开展专项督察,全方位发掘潜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15.关于“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室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当前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成因,查找日常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二是将学习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廉政法规及案例通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每月“两学一做”重点工作,推动廉政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三是聚焦执法办案关键环节,清理检查各办案单位在办刑事案件,结合“严格执法、严守纪律”队伍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教育整顿等专项行动进行强力整治。
16.关于“违规多报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民警进行约谈,了解事件原委,明确整改要求;警务保障室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立行立改,迅速联系相关人员,追缴违规多报差旅费200元,并上缴国库。三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全文学习《襄阳市公安局差旅费实施细则》,对差旅费审核要点进行讨论交流,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进行梳理和明确。四是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差旅费管理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每月召开财务管理例会,通报各单位差旅费报销问题,督导迅速整改。
17.关于“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分局各单位后勤民警深入学习《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解读,明确公务用车管理责任。二是依照《暂行办法》,对各科、所、队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找违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网上派车、系统内审批,以统一加油、统一保险、统一维修的“三统一”管理制度,形成规范公务用车长效机制。四是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民警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要求。
18.关于“班子成员参加纪法知识测试存在代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涉事责任民警作出书面检讨,会议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明确知识测试管理要求。二是将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试卷分别重新发放,组织有关人员重新测试答题,确保纪法知识测试实效。三是对各类知识测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事前提醒、事后检查,如实反映测试情况,对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19.关于“民警加班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政工室专题研究加班考核问题,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严防虚报、多报问题发生。二是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定节假日之外加班考勤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人社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入理解有关规定。三是督导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考勤审核,严格落实民警、单位主官“双签字”要求,对填写不合规、不严谨的一律退回。
20.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无发票列支燃油费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改变记账方式,不进行燃油费预存业务,以消耗支出业务处理,避免无发票列支问题。二是警务保障室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销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一律退回,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21-25.关于分局基建工程有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民警详细查证相关政策并作情况说明,对基建工程有关问题成因进行剖析,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民警进行约谈。二是警务保障室召开专题会议,详细通报有关问题进展,逐一分析问题现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襄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提升民警专业能力和素养,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各项工作,杜绝不合规问题。三是分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基建工程及遗留问题整改,党委成员认领并牵头整改任务,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规划、质检、消防验收,完成土地控规调整,积极推动人防工程验收。
26.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未按期退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清理“回头看”,确认在前期已将超期未退的取保候审金全部退还。二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专题学习暂扣款、保证金的管理规定,对暂扣款和保证金的收取、退还程序及要求进行明确。三是通过召开财务管理例会,通报各单位暂扣款、保证金的管理问题,督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台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账款相符,严格规范退还手续。四是由分管局领导对责任民警进行约谈,明确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要求。
27.关于“违规保留机关经费基本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机关经费基本户暂扣款已于2022年全部上缴市财政局,会计核算补记减少处理。严格按照市财政预算一体化核算要求,规范使用零余额账户,仅用于经费划拨和支付。二是申请新增案件暂扣款核算账户,将新增案件暂扣款计入暂扣款核算账户,杜绝使用基本户收取取保候审金的情况。
28.关于“工作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王寨派出所、柿铺派出所建设有关事宜。推动完成屏襄门派出所新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柿铺派出所建设进度完成80%;王寨派出所新址正推进产权购置事宜。二是推进“双枫”创建工作,中原派出所、汉江派出所及施营社区警务室、红光社区警务室、朝阳社区王强警务室分别获评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社区警务室”。三是制发3份“双枫”创建相关工作方案,开展常态化拉练,力争提升“双枫”层级。
29.关于“党委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自查剖析,要求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和互相批评有关要求,做到“红脸出汗”“洗澡除菌”。二是扎实做好会前筹备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要求进行细化,严肃规范开展会前各项规定动作。
30.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党委会议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要求立行立改,迅速规范落实。政工室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剖析问题成因,责任民警作表态发言,坚决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规定邀请“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做到会上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严格规范记录,以会议记录充分反映研究讨论内容。
31-32.关于“‘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太平派出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讨,认领整改工作。二是按照会前充分酝酿、会中规范开展、会后细致整理要求,严格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活动,确保会议资料全部归档。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有关党内法规,为全体党员强化认识、提升主动性,更好地适应党内政治生活新形势、新情况。四是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实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梳理形成“三张清单”,确保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洗澡除菌”。五是政工室建立党建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党建检查,有关问题以工作提示函形式推送分管党委成员,及时督导各单位整改销号。
33-34.关于“支部委员空缺补选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原派出所、牛首派出所党支部分别组织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支部选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有关责任民警作出自我批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二是相关党支部分别在支委会议、党员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全体党员明确权利和义务,为支部班子、党务工作者强化理论武装。三是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完成支部委员补选,支部委员全部配齐。四是分管党建工作党委成员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
35.关于“发展党员手续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米公派出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有关问题情况,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并制定针对性措施。二是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纪实表》等发展党员工作文件,进一步提升支部班子和党务工作者专业能力、水平,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准。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牢牢把握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开展党员转正工作。
36.关于“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政工室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当前退休干部党员管理工作不足,谋划组建多个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求督导各单位做好当前教育管理工作。二是网发《关于加强退休党员干部教育日常监督与管理的通知》,明确当前各党支部退休干部党员管理责任。三是组建成立离退休第二至第六党支部,推动开展支部选举,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党员日常管理。四是定期发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学习资料,强化日常学习教育,组织集体党性教育活动,激发老党员学习热情。
37.关于“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未整改到位案件逐件梳理,甄别查证,明确责任,由分管局领导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约谈,压实整改工作责任。二是法制大队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帮扶,安排法制民警对责任单位针对性帮助指导,及时破解重难点问题,推动涉访案件整改工作落实见效。三是责任单位依法积极侦查取证,依规受立案、提请逮捕或移送起诉,对符合撤案规定的一律依法撤销案件,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38.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警务保障室召开专题会议,详细说明物业费、水费收缴的遗留问题现状,并结合当前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分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松鹤路家属院不动产证办理工作有关事宜,要求同步开展物业费、水费收缴,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开启分局松鹤路家属院不动产证办理工作,配合分批次收取业主滞纳的物业费、水费。对仍不缴纳物业费、水费的业主视情提起诉讼,全力推进费用收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政治建警,统一认识强化担当 分局党委班子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两个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关于公安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扎实的作风,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围绕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坚决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导,确保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快速推进,做到不解决不放手,不达标不销号。
(三)坚持推动发展,深化成效以改促建 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将整改成果固化转化,以制度为抓手,用机制做保障,杜绝问题反复。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各项制度完善优化。通过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拧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链条,提升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打击质效,深化重点领域治安问题整治成效,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的具体举措,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联系方式:电话0710-3241311;信箱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中航大道110号(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电子邮箱:4453961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