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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25年01月02日 11:48 樊城区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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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邀请个体工商户沉浸式体验智慧办税服务流程,零距离感受办税服务新变化。张康妮 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着眼强党建、严监督、善治理,持续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完善组织体系,强化党建引领

  党的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税务系统体量大、层级多、监督监管链条长,95%以上的干部在地市级税务局以下的基层,还存在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专责监督力量不足等短板弱项。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突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严密的组织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要完善税务系统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坚持补短板、填空白与提质量、强功能并举,与国家税务总局党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派出机构基层党组织设置、组织架构,充实专责监督力量,推动各级税务局机关纪委实体化运转,推动党委纪检组加强对基层监督力量统筹,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格局,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解决税务系统“拦路虎”“中梗阻”“断头路”等问题,确保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以贯之、一贯到底。

  坚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要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用好“主题党日”这个重要抓手,加强对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做实“纪检委员时间”,将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坚持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洗涤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推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坚持推进纪检机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总局党委制定《省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意见》,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内部力量统筹、强化监督执纪能力,健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为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力支撑。

  持续完善监督体系,防范廉政风险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重要环节,也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处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要坚持完善税务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制约和干部的全方位监督管理,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全面覆盖、贯通协同,促进监督如影随形。

  坚持健全完善纪检专责监督体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要做实监督执纪以上级领导为主机制,推动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推进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运用“组地税”联合办案机制,以税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落实好《关于提升税务系统省级以下纪检机构办案能力的意见》,更加主动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研判问题线索、联合开展初核工作、联合推进审查调查,推动提升全系统纪检机构特别是市、县级局纪检机构办案能力。

  坚持健全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坚持以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双向倒查”为抓手,发挥税务稽查、督察内审、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等部门作用,深挖税收违法案件背后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细查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无企业涉税不当得利问题,不断健全党委主责、纪检专责、职能监督和基层组织日常监督贯通协调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深化运用大数据赋能纪检工作,大力推进智慧监督试点工作。

  坚持健全完善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只有不断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体系,才能真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管党治党能力。要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明确税务系统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好内设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员干部具体责任,推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奔着问题去、对着根源治,既治标又治本,提高管党治党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税务治理效能。

  坚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坚持存量增量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深化整治发票管理、出口退税、风险应对、信息化建设、涉税中介、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超常规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专项整治,坚决惩处纳税人缴费人深恶痛绝的“蝇贪蚁腐”,加强对税务系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强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的震慑效应,充分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松。

  坚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加强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深入查找腐败问题背后的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推动加强对税务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规范约束,加大对税费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制度治党的强大合力,让全系统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

  坚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要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崇高理想追求和优良品德操守,自觉抵制各种“围猎”腐蚀。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依托税务系统网、报、端媒体,讲述优良家风故事,曝光家风败坏典型案例,推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大力弘扬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持续宣传全国税务纪检监察先进典型,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营造廉荣贪耻良好风尚。(李建明 作者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


[ 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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