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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三措并举”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组织领导
2014年05月23日 10:18   点击量:6875 【字号: 】【打印

襄阳市“三措并举”

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组织领导  

    

   近年来,襄阳市纪委监察局树立查办案件工作质量和数量并重的理念,坚持一手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一手抓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全市查办案件工作连续三年大幅上升。

  1、领导力量下沉到基层办案工作第一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办案工作的意见》,规定市纪委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一个县(市)区,协调指导办案工作。同时,从市纪委检查室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委局领导与县(市)区的沟通联系。明确要求市纪委班子成员要做到“四个一”,即每季度到县(市)区指导一次办案工作,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办案工作汇报,每年包保一件基层大案要案,每年解决一个基层办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过“四个一”工程,切实加强了市纪委对基层办案工作的领导,提高了县(市)区委、纪委主要领导对办案工作的重视度

 2、协调力量指导到基层办案工作第一线做为市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市纪委明确了案管室在负责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中,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办。一方面,对市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收集到属于基层管辖范围内的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函交办,直接掌握进度,并适时进行检查和督办。另一方面,对基层案件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市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这个工作平台协调内外力量配合解决,形成了查办案件一盘棋的格局。

  3、工作力量充实到基层办案工作第一线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1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乡镇纪委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七有工程”,推动村级纪检小组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五落实”。进一步加强县级纪委组织建设,全市共新增编制24人,公开选拔16名学历高、有基层工作经验、年轻有力的干部进入县(市)区纪委,其中10人充实到办案工作第一线,占新增人员60%,为基层办案工作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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