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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校长、副校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查处一起违规操办孩子满月事宜典型案件。经查,市第二实验小学办公室主任游娟在生小孩后违规超范围操办孩子满月事宜、违规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加吃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学校领导未予制止并且参加了2015年4月29日晚举办的答谢宴。游娟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市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克银、副校长胡发清对此事失察失管,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二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经中共襄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游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校长王克银、副校长胡发清党内警告处分。市委教育工委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校各单位从上述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大力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始终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两严”教育和“三严三实”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教育管理好主体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坚决遏制顶风违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新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教育政治生态,为建设汉江流域教育中心提供坚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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