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湖北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客观准确考评全市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和绩效,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襄阳市纪委审理室召集六个县(市、区)案件审理骨干组成评审小组,在老河口市纪委办案点集中对下辖十个县(市、区)纪委(纪工委)案件审理室移送的18个案件进行了集中评审。 评审严格按照《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及“二十四字”方针要求,重点对案件实体部分及主要程序缺失以及2012年评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进行了检查。整个评审采取评审人员独立封闭阅卷打分,会议集中探讨交流的方式,每位评审人员结合案件所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的情况、主体身份材料、职务行为的体现、定性处理情况、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对案件作出客观评价并在评审会议上提出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此次评审工作既全面掌握了全市案件检查及审理环节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为我们今后审理工作如何进一步改进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有效的增进了各地审理工作交流,增强了审理人员业务能力素养,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审理质量大提升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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