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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国纪检监察报》连续刊发了8篇“警惕新动向、严厉惩贪腐”系列报道文章,直指反腐新常态下出现的腐败行为新动向、新情况,为进一步查处腐败问题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参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出现的这些新问题,切实提高查处能力,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三个强化”。
强化能力支撑,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
随着反腐败的深入进行,腐败行为逐渐呈现隐蔽化、专业化的特点,违纪违法人员的反审查能力也在增强,纪律审查工作不断面临新课题、新挑战。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各种新型腐败问题的审查,必须有一支能力过硬、业务精湛的纪律审查队伍,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能力。目前,新区需要监督的领域点多面广,但纪检监察干部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短,存在业务不精、能力不足的问题。要通过自学、集中学、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律审查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丰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知识,为突破、查处新型腐败问题提供能力保证。
强化执纪问责,保持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
一是上下联动,强化力量统筹。结合东津新区(经开区)下辖一个东津镇的实际特点,对问题线索初核及立案审查工作分工进行优化配置,统筹办案力量,通过督办、提办、联办等方式,打开纪律审查工作新局面,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纪律“破窗”势头。二是积极协调,强化联动协作。加大对新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和区外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反腐败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提高查处效率,增强查处效果,发挥扩张效应。三是认真分析,强化对策研判。新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也面临腐败问题多元化、期权化、隐蔽化等新动向,我们必须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掌握其运行内在规律,找到突破口,实现精准执纪。
强化督办检查,协助党工委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是遏制腐败“破窗”势头的治本之策。协助党工委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是新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的第一要务。党工委制定出台了《东津新区(经开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职责。区纪工委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规程要求。还要检查督导各部门加大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修正完善防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斩断权力腐败的各种“暗门”、“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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