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全民法治观念的进一步增强,对执纪者全面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开门办案”、“阳光审理”已成为监督者主动接受监督的必由之路。襄阳市纪委坚持推进党内民主,不断探索案件审理新方法,在原有抗辩式审理基础上,今年拟在全市全面实施包括“提级审理”、“暂停涉嫌犯罪中共党员资格”等制度在内的“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保障案件公开、公正。 案件审理质量提升工程由“提级审理”、“涉刑案件简易程序”、“暂停涉嫌犯罪中共党员资格”、“处分执行告知卡”及违纪案件助辩式、抗辩式审理办法组成,具体内容:一是市本级对县(市)查办正科实职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实行“提级审理”,切实解决相近地域相似案件处理尺度不一、畸轻畸重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时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党纪处理与司法处理的间隔,减少负面影响产生;三是实行“暂停涉嫌犯罪中共党员资格”,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涉嫌犯罪后一时难于处理到位而导致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以维护党在人民中的崇高威信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四是进行处分执行告知,进一步明确受处分人员在限定时段内职级变动、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等相关事项,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促使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处分执行事项;五是全面推广并深化“抗辩式审理”、“助辩式审理”方式,阳光维权。 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开展不定期检查,推动各地积极推行落实相关制度,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年终统一考评,确保上述制度落实到位,做到以全面协审保质量,以优化程序为依托,从制度层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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