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保康县纪委监察局围绕提高乡镇纪委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以实行四项机制为切入点,解决四个问题,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实现“三转”。
督导约谈机制,解决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加强对乡镇党委、纪委的检查督导,看主体责任是否压紧压实,监督责任是否扛实在肩。今年来,该县由2名纪委副书记带队,先后分两次对11个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检查发现不同层面问题8个,切实整改8个。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对3名乡镇党委书记和2名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向县纪委提交问题整改报告书,要求签字背书,限期整改,定期汇报情况。
交叉审查机制,解决办案方法不适问题。建立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全县4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指导,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案件交叉办理。办理前由分管纪律审查的副书记或常委统一协调搭配人员,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带领缺乏办案经验的同志一同办案,原则上乡镇纪检干部必须异地交叉。对办结案件,实行乡镇交叉审理。同时紧持每办一案,即开展一次案例研讨交流,边办案边学习,提升能力和效率。今年来,通过乡镇办案协作区交叉审查办理案件19件,收效明显。
定向培训机制,解决能力素质不高问题。本着“经常充电当内行”的思想,定向不定形式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培训。一是跟班学习。组织乡镇纪委书记轮流到县纪委纪律审查室或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学习办案方法与技巧,一次跟班不少于30天。二是定期培训。分春秋两次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保留纪检组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培训班,选取各块业务骨干授课,系统学习文稿写作、党内法规、纪律审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等知识。三是派出学习。根据中省市纪委关于培训干部的要求,先后派送15名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到中、省、市各级纪检监察培训基地充电学习,丰富纪检监察理论知识。
失责追究机制,解决主动作为不强问题。根据襄阳市纪委制定的《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问责办法(试行)》,制定细化了落实监督责任失责问责追究办法,对乡镇纪检干部严要求严管理。实行乡镇纪委每季度向县纪委述职述责制度,如实报告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和拟打算改进措施情况,促乡镇纪委手握戒尺过得硬,始终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让纪律不被人为践踏。凡出现没有责任担当,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一律追究其监督责任。今年来,先后对2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保康县纪委 王乐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