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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发挥纪委再监督作用,10月来,保康县组建2个督查专班,从多个层面强化对公安、民政、国土、水务等9个部门履职尽责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查履职,促尽责。按照《“八项规定”责任清单》规定的责任部门及责任要求,该县采取正查和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机关工委、财政、审计等责任单位是否履职进行了检查。一方面,查相关责任单位监督检查的台账、记录等,看其是否对辖属单位进行了检查和督办。另一方面,到9个部门检查和暗访责任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倒查其是否真正履职,确保责任单位更好地发挥好监督职责。
查作风,促作为。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重点检查9个被督查的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是否存在“三乱”问题,是否存在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存在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问题。重点看反馈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是否积极回应群众,得到群众认可。检查期间,先后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暗访3次,下发检查通报2次,整改督办通知5次,有效转变了部门作风,促进了整改兑现,营造了有诺必行、清廉有为的工作局面。
查民生,促满意。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到基层和贫困群众中,收集和听取他们对9个部门履职尽责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救灾救济、低保医保、住房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了解民生,征求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的问题、意见及建议200余条,目前已以督办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全方位督促整改,接受群众评议,争取群众满意。

(王乐庆 张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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