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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实行审计报告“四进”用好审计结果
2015年11月27日 08:48   点击量:159 【字号: 】【打印

近年来,保康县在严格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创新审计结果运用方式,实行审计报告“四进”,加强了干部监督,提升了审计效果。

进党政主职视野,服务决策“参一参”。所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接报送县委书记、县长,让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了解存在问题,掌握履职情况。近年来,县委书记、县长先后33次作出批示,督办审计问责和问题整改,全县46个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127条,整改问题109个,涉及金额5758万元,整改率达到80%以上,并先后对6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全县通报批评。

进审计工作报告,民主评议“测一测”。将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为人大评议和任命干部提供依据。近年来,该县通过人大评议责成审计部门重点开展经济责任3起,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整改问题30多个,督导建立健全制度、办法90多个。如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实行审计结果月报制,由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纪委加强再监督。

进纪律审查范围,纪律戒尺“量一量”。制定《关于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处置暂行办法》,将所有经责审计情况纳入纪律审查视线,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逐一界定责任,有责必问,确保问题有效处置。近年来,该县先后对审计机关移送的21名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开展核查问责,廉政谈话19人次,给与党纪处分16人,撤职2人,免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下发预防腐败建议书11份。

进干部任用程序,定向诊断“检一检”。将审计结果存入被审计人员干部档案,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对经责审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提拔和任用,问题严重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目前,该县已先后为110名党政主职建立完善了廉政档案,实行组织跟踪监管,促进权力规范行使、干部安全成长。 (保纪宣)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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