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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督促部门履职 快速化解一起民怨
2015年12月10日 09:50   点击量:162 【字号: 】【打印

“感谢县纪委,8个多月了,施工队拖欠的工时费和就餐费终于领到手了,电力部门履职到位、纪委监督得力,我们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日,保康县电力公司纪委、歇马镇纪委与信访人吴某第二次见面反馈,取得了信访人的认可和谅解。

107,该县歇马镇白水河村村民吴某等网络举报反映,

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供电部门伙同白水河村强派义务工、强派在农户家中就餐费用久拖不结问题。收到举报后,该县纪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海梅立即批示:转交县电力公司纪委处理,歇马镇纪委配合,并报结果。”

经调查,2015年保康县全面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其中白水河村的网改工程由歇马供电所和四川建设集团公司施工队具体实施,村里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施工过程中,外包施工队应付村民务工费9230元、工时费29950元、餐费3550元。调查后,该县电力公司立即责成外包施工队按预定标准及时结清农户欠款,妥善化解了一起民怨,消除了不稳定隐患。(王乐庆 张德勇)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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