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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李莹一行来襄阳市调研案件审理工作
2013年01月04日 22:23   点击量:191 【字号: 】【打印
       8月1日至8月3日,省纪委常委李莹同志带领案件审理室主任刘亚萍一行专程到襄阳就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襄阳市纪委对落实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考评的主要范围的意见及建议,并与枣阳市、樊城区等部分县(市)区案件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参加座谈的同志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座谈会上,李莹常委和刘亚萍主任对襄阳市案件审理工作和落实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目标管理办法》考评的迎检准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刘亚萍主任指出,襄阳案件审理工作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历任领导高度重视审理工作。襄阳市审理工作在全省始终有争先创优的气势,始终有工作特色和亮点,在全省案件审理系统始终有一定位次,这和历任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是分不开的。在实施“五项工程”和“目标管理”时,省纪委把襄阳市作为全省试点单位进行探索,就是因为你们的彭志新书记抓审理工作的求真务实的精神给省纪委副书记吴志峰留下了较为深刻印象。宋飞书记、王红常委分管案件审理后,大力推进案件审理目标管理,狠抓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应该说目标明确、工作扎实,措施得力。二是审理创新工作特色明显。襄阳注重因地制宜,突出自己特点创新(如,枣阳的抗辩式审理、保康的乡案县审等),基本形成了“一县一品”的创新格局,这是有别于其他市州的一个较为突出的亮点。 
   李莹常委强调,此次来襄阳调研很成功,收获也很大,听了案件审理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介绍,及对目标管理考评提出的很好建议,对案件审理工作有了深入思考。《案件审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是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要抓好迎评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好自查、抽查、交叉检查及问题的反馈和分类整改工作。考评时,省纪委将把自查措施作为自查的一个内容来考评,抽查时将按新(细则规定)、老案卷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评分,反馈意见时,将按内容(检查环节、审理环节)、程序、实体设计反馈意见表,同时,还将结合今年工作,突出提高几个重点分值。二是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要深入开展调研,从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培训经历等方面进行分析,做到有数据、有分析。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和业务指导。要探索建立疑难案件咨询、答复制度,使业务指导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四是要深化审理创新工作。要把案件审理创新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深做细并不断深化发展。五是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切实履行好案件审理职责,把好案件程序关、时间关、质量关。
[ 信息来源:中共樊城区纪委 | 樊城区监察委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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